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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載無理,頻譜歸公,數位匯流五法,廣電三法,分組付費,OTTTV,頻譜資源

1041125新聞稿:肯定立法院尊重新民意,保障全國觀眾收視權益

肯定立法院尊重新民意,保障全國觀眾收視權益

「必載無理頻譜歸公」,期待新民意,嚴審把關

肯定立法院尊重新民意,保障全國觀眾收視權益

  對於立法院決議廣電三法不再協商,尊重新民意,將由新國會來審理,本會深表肯定。本會認為,這也是對於全國觀眾,現有收視權益,最大的保障。
   自從2013年4G行動寬頻釋照破千億,啟動OTTTV元年,我國文化主體性已然面臨開放式、去疆界化的OTTTV競爭衝擊,然而三年前付委的廣電三法,與當前趨勢嚴重悖逆,甚且,忽略所謂必載的歷史條件早已不再,竟然以商業必載來綁架觀眾的選擇權,陷入公然圖利少數民營商業無線電視業者的重大爭議,確實不宜在已然進入看守狀態的此刻強行闖關。 

「必載無理  頻譜歸公」,期待新民意,嚴審把關

  本會再次呼籲,廣電三法以及已經出爐的數位匯流五法,關係我國影視音文創產業競爭力,影視音產業在許多國家都放在國家戰略地位,重要性不言可喻。尤其面臨OTTTV勢必競爭更激烈的趨勢下,本會主張,務必保障真正的公共利益(公共電視,原住民電視,客家電視);也應將商業無線電視台,長期佔用珍稀頻譜資源,盡速歸公,重新規劃,讓無線頻譜與平台,能夠真正公共化/中立化,奠定國家公共利益的磐石。 
  至於商業市場,不怕競爭,只怕不公平,應該建立正向循環的遊戲規則,建立消費者,產業,國家實力三贏的機制,讓我國內容製播業者,可以有足夠的資源,發展更好的內容,不僅回饋鄉親閱聽眾,更能與跨境而來口袋深不可測的對手,一較高下。 
  本會非常期待新民意、新國會,能夠有充分的時間空間, 在程序正義下,公開透明理性討論,做好產業衝擊評估,悉心爬梳台流核心價值將何去何從。 
 
新聞聯絡人:
秘 書 長  陳依玫 2650-6901
資深專員 姜善台 2650-6902 
中華民國一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