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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911 第55次新聞自律暨諮詢委員會聯席會議

時    間:中華民國108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3時
地    點:中天電視台4-1會議室(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25號4樓)
主    席:詹怡宜主任委員、葉大華主任委員
出席人員:本會新聞自律委員會委員、本會新聞諮詢委員會委員
壹、主席致詞
 
貳、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記錄提請確認。(參閱附件一,P.1~24)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來函,鑑於收文後已轉電子檔予各會員,會場不另印該項紙本:(參閱附件二,P25.~47)
(1)108年7月16日函:《自殺防治法》業於108年6月19日公布施行,有報導自殺相關新聞時,避免違反該法第16條規定(罰責第17條第1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並於報導文末宣導衛福部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2)108年6月24日函:衛生福利部安心專線號碼改為1925(依舊愛我)。
(3)108年6月24日函:民眾申訴「6月10日國道彰化路段阿羅哈客運事故報導」。
(4)108年6月19日函:為維護民眾之視聽權益,請落實新聞事實查證工作,並強化內控問責機制,以客觀公正之報導,建立民眾對廣電媒體之信賴。
(5)108年5月17日函:請避免傳播未經許可發布之地震預測消息。
(6)108年5月14日函:請提供完整手語畫面並避免手語翻譯畫面遮蔽。
三、108年8月27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陳耀祥主委邀請製播選舉新聞暨事實查證公平原則交流餐敘。
四、108年6月25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召開「電視事業製播新聞及時事評論節目如何落實公平原則座談會」。(參閱附件三,P.48~62)
五、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反映,本會會員接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來函民眾申訴,並要求14日內開會回覆,導致本會會員新聞自律委員會不堪其擾,連帶影響外部諮詢委員們的觀感,與國家通訊委員會溝通一事。
六、108年6月22日「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舉辦「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新法施行座談會」。
七、108年5月31日「立法委員邱志偉國會辦公室」主辦、「行政院唐鳳政務委員辦公室」協辦「落實偵查不公開公聽會」。
公聽會相關資訊放在唐鳳政委辦公室網站(PDIS,行政院公共數位創新空間,網站:https://pdis.nat.gov.tw/zh-TW/track/,點選「2019-05-31落實「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公聽會(邱志偉辦公室.PDIS)」:
八、108年6月21日「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暨全國自殺防治中心」舉辦「新聞媒體連繫會議 - 網路與自殺」。(會後新聞稿參閱附件四,P.63~65,更多自殺防治內容可逕至「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暨全國自殺防治中心首頁/媒體專區」參閱:http://tspc.tw/tspc/portal/theme/index.jsp?sno=85
九、108年6月19日本會辦理「災難新聞互動分享餐會 - 啟動社區防救災機制~自己的社區自己救!」。(主講者簡報參閱「本會首頁/傳播講座各月主題/啟動社區防救災機制~自己的社區自己救!」:http://www.stba.org.tw/download/communicationworkshop/1080619.pdf
十、專案報告:新聞信任倡議簡介。(參閱另一份附件,報告人: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陳益能秘書長)
 
參、討論議題
案由一、相關新聞案例。參閱附件五,P.66~73)
案由二、台灣防暴聯盟提案討論「加強性別暴力案件之資源連結與積極預防」。(參閱附件六,P.74)
案由三、請中天補充說明前次會議討論議題案由四:「中天新聞近期數則新聞遭民眾大量檢舉未經查證、報導特定政治人物比例過高,並已有案件遭NCC依衛廣法違反公序良俗、事實查證而遭裁罰,包括市長合體鳳凰雲展翅,NCC開罰40萬、星國大使盯場開罰60萬。另外針對特定人物過多報導,經NCC調查,判定報導比例超過30%,已發函要求限期改善,針對兩則新聞開罰共100萬元。請教中天電視台新聞報導平日如何進行新聞自律,而屢遭民眾檢舉及被裁罰後,中天新聞有何改進措施,以及現行新聞自律機制成效要如何提升?」。(參閱附件七,P.75~79)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