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產業資訊 > 新聞自律 >
閱讀人數:408899人 友善列印

1101019本會《新聞自律執行綱要》增列第三方影音素材電視新聞製播處理條文

本會業於110年10月19日召開新聞自律委員會議,增列第三方影音素材電視新聞製播處理條文。
 
條文說明如下:
一、第三方影音素材來源,包括來自於網路瀏覽器上的UGC(user generate content)、民眾手機拍攝、監視器、行車記錄器等資訊與畫面來源,屬於事實的呈現,也是新聞素材的來源,本會會員取用其資訊或畫面作為新聞內容,藉由畫面試圖還原事發真相,找到觀眾關心的報導面向。
 
二、然而隨著我國數位化設備普及、寬頻使用越趨於便利,數位化與新科技工具的使用,自然成為國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因此,透過所謂第三方影音素材所產生的資訊,大量增加,也經常發展成為社會矚目的事件,受到機構式新聞媒體的使用或報導。
 
三、基於第三方影音素材並無原罪,有其新聞報導的功能、與時代演進的背景,惟為避免過度濫用,或者引起意料之外的問題,本會擬定「第三方影音素材電視新聞製播處理自律規範」。
 
 
# 本會《新聞自律執行綱要》公告位置:
http://www.stba.org.tw/news.aspx?id=20160909155752&dd=2021111111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