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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14 傳播學者蘇蘅重磅呼籲:
新聞有價 不容民主要素被弱化
盡快立法 至少讓我國媒體有力量上巨擘的談判桌

 
針對這次包括平面、電視、數位媒體的共同聲明行動,曾任國家通傳會主委、現任台聯大副校長的傳播學者蘇蘅,今天站出來表達支持。他表示這是台灣媒體非常重要的一次跨界大團結,他呼籲社會、政府、立法部門,一起重視新聞有償使用、合理分潤、公平的競爭環境,督促行政與立法部門加快立法腳步,讓我國媒體至少有力量坐上談判桌。
 
數位巨擘沒記者沒採訪   無償使用媒體產製的新聞來獲益   非常不公平
蘇蘅副校長表示,他支持訂定公平議價的法律架構,因為,數位科技的發展使民眾從谷歌、YT、Meta看新聞成為常態,但是,這些大型科技平台本身並沒有產製新聞,他們沒有記者、沒有到現場採訪,沒有付出產製的成本,卻無償使用了大量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巨擘平台並因此吸引人潮、收集數據,獲得廣告的投放,蘇蘅強調這非常不公平。
 
用立法作為我國新聞媒體的後盾  政府更是後盾的後盾
他表示,應該盡快立法,才能讓媒體有相當的力量坐上談判桌,這也是議價法的重要精神。而這其中,政府的角色非常重要,如果說法律是後盾,政府就是後盾的後盾。
 
蘇蘅指出,2017年開始,台灣的數位廣告金額超過傳統廣告,黃金交叉迄今已經七年,台灣傳統廣告雪崩式下跌,去年我國數位廣告480多億,谷歌帳面上拿走200多億,再加上臉書,共計拿走至少6至8成,這不僅台灣,全世界皆然,澳洲與加拿大政府領袖不約而同表示,大型數位科技平台拿走鉅額數位廣告,以致於在地媒體經營每況愈下、非常慘澹。
 
新聞媒體健全發展   亟需資金   聘在地優秀人才、強化經營條件
蘇蘅表示,我國新聞媒體產業若要發展,亟需資金收入,否則無法聘用優秀人才、培養專業人力,優質新聞需要資金、數位轉型需要資金,這些都是新聞媒體發展的關鍵要素。然而,目前問題在於數位科技將廣告投放機制的主導權,導向平台端來掌控,非常不利於內容產製端,世界許多國家已經注意到,紛紛採取行動,我們的腳步已經慢很多。
 
至於為何需要政府出力? 蘇蘅指出,世界第一個完成議價立法的澳洲,總理艾班尼說:讓谷歌、Meta免費拿走新聞內容不用付任何代價,是不能容忍的。加拿大總理杜魯道更強硬直指:這些大型數位科技平台,幾乎是用霸凌的手段在拿走新聞媒體辛苦工作的代價(作品),是對民主政治非常嚴重的傷害,加拿大政府會持續的用行動支持新聞媒體。
 
國際政府領袖講重話   巨擘不真誠談判   遭重罰五億歐元
蘇蘅表示,兩位國際重要政府領袖,都講了重話,2019年澳洲新聞媒體協議立法,雖然談判歷程相當久,但至少幫助澳洲媒體能夠公平地走上談判桌。隨後2021年加拿大也立法通過。更早的案例是法國,走的是另外一條路,循歐盟著作權鄰接權概念,再加以國內法化。蘇蘅點出,在法國案例最重要的是,看到法國競爭管理局非常積極主動出擊,對於谷歌、meta的推諉消極,法國競爭管理局用行政命令等工具,逼使谷歌走上談判桌,甚至曾因認定科技平台「沒有真誠」坐下來談判,而罰谷歌五億歐元,也動用行政命令告知巨擘若兩月內無法談判至一定共識,將每天開罰九十萬歐元。
 
巨擘拿走的是國人知的權利  是國家利益  
蘇蘅老師認為,應參考法國案例,要求我國議價仲裁依法應於一定期限內完成,盡快促成行動開始。他表示,我國已經晚了,若無媒體辛苦產製,怎知種種社會國家大事,沒有媒體、沒有充分的告知,難有健全的民主,澳洲總理就說:科技平台拿走的錢,其實是國家的錢,是國家的利益。充分展現澳洲政府的重視,目前澳洲媒體從谷歌每年拿到四十億台幣;紐約時報每年從谷哥拿到兩千萬美元、華盛頓郵報一千五百萬美元。
 
蘇老師強調,在地法遵是跨國科技平台重要原則,台灣有法律他們就依法辦理。所以當務之急就是立法,本國新聞媒體在失靈的數位市場非常弱勢,先讓我國媒體有足夠力量跟科技巨擘坐下來談判;之後如何分潤,蘇蘅主張權力應該交給產業,產業最知道需求在哪裡,才能共榮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