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723~25 復興航空事故之新聞自律記錄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
新聞自律執行綱要
參、分則
四、災難或意外事件處理:
1.應在封鎖警戒線外採訪、報導,避免妨害救難(援)工作之進行。急診室亦屬警戒範圍,未取得當事者或院方同意前,記者不得進入拍攝採訪。即使進入拍攝,亦應注意儘量不做「侵入式」採訪、拍攝。
2.在靈堂、救災指揮中心等,均應避免「侵入式」採訪、拍攝。
3.採訪罹難者家屬或傷者時,儘量在不傷害當事人的情況下抱持同理心,以審慎的態度與專業的技巧,進行採訪、拍攝,並且尊重受害者及其家屬之感受,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4.考量災難事件受害者/家屬的身心衝擊,避免加重心理創傷,報導製播時注意下列數點:
(1)避免過度呈現令人驚懼的畫面,對於意外災難現場所拍攝到的影像,必須加以嚴格審慎篩選後,才得以播出。
(2)對於意外災難事件之慘狀、或暴力攻擊之血腥效果,不做特寫拍攝,若無法避免拍攝,須在後製剪輯予以處理。
(3)勿過度使用悲傷者痛苦、哀嚎的影像,若有必須使用的理由,務必經過審慎過濾並且絕不濫用,或過度重覆播放。
(4)悲劇或災難發生一段時間之後,在畫面與報導篇幅比重上,應謹慎考量災民心理傷害,避免引發負面效應。
5.注意使用影片畫面之時效,加註字幕說明,以免引起誤解。
6.遇有重大災害或大量傷患,應向事故權責單位取得傷患名單、傷亡狀況及救治情形。
7.鑑於媒體的報導易引發受害者「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 Stress Disorder, PTSD)」,媒體應加強在職教育,進行災難新聞採訪、拍攝、製播之專業教育訓練,協助媒體工作者了解受害人心理,減少傷害、誤解和衝突。
8.鑑於災難傷亡現場對採訪記者亦可能造成心理創傷,媒體應提供採訪記者事前以及事後之心理諮商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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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三)
7/23 10:45 pm
謹此提醒,復航意外震驚社會,敬請各位自律委員參酌自律綱要,採編製播秉持同理心,對受難家屬或生還傷者,不採侵入式訪問,盡力取得同意;公布傷亡名單,涉及當事人或家屬權益與意願,務必根據權責單位發布資訊,盡量考量當事人與家屬的感受。以上。誠心祈禱有奇蹟出現。
7/23 11:02 pm
由於部份當事人家庭屬,尚未獲得權責單位通知,係由媒體得知這樣的不幸,謹提醒,媒體在採訪(製播)時務必審慎,用字遣詞,處理的手法,務必考量當事人感受。
7/23 11:09 pm
本案重大,社會矚目,罹難人數與名單,敬請盡量引述發布消息的權責單位。
7/24(四)
7/24 00:19 am
謹提醒,根據自律綱要,勿過度使用受難家屬痛苦嚎哭的影像與聲音,播出的次數篇幅之必要性,煩請大家再斟酌。
7/24 00:29 am
對於受難家屬的痛苦,在採編製播時時,盡力掌握使用的專業必要性。
代轉卓新基金會來函,如下圖,敬請大家參酌。
7/24 2:35 am
各台明天在澎湖可以協調嗎?(攝影區)
7/24 7:44 am
麻煩現場新聞製播聯誼會依慣例協助。感謝。
7/24 9:50 am
遭復航機身波及的澎湖民家正值居喪期間,雙重打擊,謹提醒採訪製播時,需更加審慎,勿造成再度傷害,或給予外界強迫採訪罔顧當事人意願的觀感。
7/24 11:14 am
轉貼信件內容:請轉知會員於報導空難事件時,應確實落實自律(請點選看完整內容)
7/24 11:20 am
感謝大家昨夜的自律協調提醒,唯,隨著家屬抵達認屍,嚎哭畫面必然持續,敬請務必轉達,現場採訪絕不攔截,務必在ㄧ定距離外拍攝,絕不可妨礙家屬動線,編製播時,ㄧ定要考量是否有使用必要,若有必要使用,也務必節制嚎哭痛苦癱軟畫面。本次提醒係本於stba新聞自律綱要既有條文。即時生效。再次感謝大家的協助。
7/24 12:42 pm
高雄榮總從救護車到診間的過程畫面中,手持照相機的三位平面媒體ㄧ直擋在擔架前面,隨後,扛攝影機電視台記者跟進(無法辨識所屬單位),有人也擋在前,有同業則謹守分寸尾隨從後方拍攝不阻擾行進路線。對於擋在擔架前方與行進動線的這幾位記者與所屬媒體,本會應該給予強烈譴責,罔顧傷患權益,無視新聞自律ㄧ再的提醒。
7/24 5:15 pm
Ncc下午發出之新聞稿,其中提及101/8/21ncc的重大災難新聞採訪及製播原則,請各位參閱,謝謝。
7/24 5:34 pm
重申,自律不只是不作為,也有善盡媒體角色的意義,在專業的基礎上,比如理性知識性的解說釐清。再次感謝大家。
7/25(五)
7/25 11:00 am
進入第三天,本會接獲之投訴,以不認同媒體播出無辜受害家屬嚎哭痛苦影音為最多,且因認屍或招魂現場,無法明確執行"取得同意"的最高標準,本會會員經討論協議自中午12點起,
1,在靈堂認屍,,,等公開場域,家屬痛哭嘶嚎的影像與聲音,在ㄧ定距離外拍攝後,製作播出時,盡量減少至最低之必要,包括live現場,播報開框,roll帶,播出帶。
2,明確取得當事人同意之訪問不在此限。
新聞自律委員會 陳依玫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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