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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14 鬼月的提醒

各位新聞頻道自律委員會委員:

1、每月一次的諮詢委員會議屆臨,時間可能定在8/29下午,煩請各位委員保留時間,或指派出席代理人。

待諮詢委員確認後,秘書處將正式發出通知

2、時序進入台灣民間俗稱之鬼月,謹此提醒各位新聞頻道同業, 請參閱<<新聞自律執行綱要>>相關內容

若有執行困擾之處,歡迎同業循協商機制發起自律行動。

謝謝敬祝 暑安

 

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

     新聞自律委員會執秘廖福順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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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 

新聞自律執行綱要

參、分則

十三、靈異等超自然現象事件處理:

1. 靈異、通靈、觀落陰、或其他玄奇詭異等涉及超自然現象,其情節讓人驚恐不安者,不得播出。

2. 算命、風水、解運、或其他類似超自然事物,其描述令人驚恐不安,並易致觀眾迷信者,不得播出。

3. 上述靈異等超自然現象或事物,如涉及宗教信仰或公共議題時,得審慎、少篇幅(時數)的採訪、報導。但如因此而有導致兒童驚慌或焦慮不安之虞者,仍不得播出。 

肆、新聞自律協商機制

一、為強化自律新聞自律成效,自律委員會將視實際需要,依下列方式啟動協調機制:

1.自律委員認為需自律作為之新聞事件,得主動提議協商,經兩位以上委員(需為不同公司代表)連署,啟動協商機制。

2.共同性的新聞事件處理方式引發重大社會爭議時,得由主委主動啟動協商機制。 

二、調機制由自律委員會執行秘書負責聯繫,以「衛星新聞頻道新聞自律協商機制啟動意見表」作為正式協商紀錄,並送諮詢委員會暨主管機關NCC備查,協商內容得視需要發布新聞。 

 

三、各台簽署「衛星新聞頻道新聞自律協商機制啟動意見表」時,需明示「同意」或「不同意」之意見。「同意」者應依「協商內容」處理新聞,違反時將提委員會討論,並列入紀錄﹔「不同意」者視為放棄自律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