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725 關於近日災難事件報導之「專業先行ヽ自律為要」
※新聞自律委員會 陳依玫主委意見:2014/7/25 (週五) 下午 05:46
DEAR ALL
非常非常感謝冠男委員的提醒與這麼具體的建議,
我已經與大華聯絡,
建議辦一至兩場座談會,釐清這次空難事件中幾個外界關注的新聞自律主題。
希望能找出新聞傳播專業上的建議。
我也正在整理資料(本人觀察CNN處理波士頓爆炸案的新聞倫理)
希望提供下次諮詢委員會議一併討論。
另外,STBA網站上已經公告本次協調過程紀錄,
請大家不吝查閱指教,
並附上一篇剪報,做得還不夠好,繼續努力中!!!!
以上
陳依玫
※剪報內容: 報導空難 媒體啟動自律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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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報導澎湖空難,電子、平面媒體均已啟動新聞自律。衛星廣播電視商業同業公會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表示,空難發生兩小時內已聯繫電子媒體啟動新聞自律,避免「侵入式」採訪與拍攝。平面媒體目前也加入自律機制,避免混亂搶拍、阻擋救護的情況發生。 衛星公會23日晚間10時啟動新聞自律,執行上約束電視台記者於封鎖警戒線外採訪,避免妨害救援工作,未取得當事者或院方同意不進入急診室拍攝採訪,於靈堂、救災指揮中心均避免「侵入式」採訪與拍攝。 對於昨日採訪的混亂情況,陳依玫指出,由於新聞事件地點包含澎湖、高雄、台北等地,各家媒體都是機動調派,且地方電視台、平面、網路媒體不受衛星公會約束,協調困難度高,新聞自律呈現的結果不一定完美,但仍持續努力維持採訪秩序,並持續與各電視台討論溝通。 陳依玫表示,自律機制需要同業間共同維護,若有少數媒體無視自律機制,就會引起所有現場媒體上前搶拍,衛星公會僅能約束電子媒體,已轉告其他平面、網路媒體希望共同自律。目前多家平面媒體皆已加入自律機制,馬公機場也拉起採訪線維持採訪秩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媒體觀察基金會昨日均發出新聞稿,要求媒體報導澎湖空難應自律。陳依玫說,新聞事件發生在台北市的自律機制成熟度較高,空難屬於重大突發新聞事件,採訪地點也多,協調困難度高,雖然不一定做得很好,但各家媒體確實已在努力。 衛星公會過去在林書豪訪台、北捷慘案、蔣友青事件皆曾啟動自律機制。 |
※新聞諮詢委員會 陳冠男委員意見:2014/7/25 (週五) 上午 10:38
各位前輩先進
看到有人在網路上,「專業」地整理出《台灣新聞台災難新聞SOP》。也許是長期以來的亂象,讓人想當然爾的,對於這樣的「幽默」會心一笑,然後抨擊、轉貼。
自從有幸參與評議會後,見識到各位前輩先進的努力,縱然調整的步伐不見得滿足各方企待,但是碰到這樣的酸洗,心裡頭也開始有種有話想說的聲音。是呀,即便每每都有「資深媒體人」的大力呼籲,或者如依玫姐那樣,緊急的臨陣提醒,我們能夠多作點什麼、多改變什麼嗎?
同時間在網路上熱傳的「外媒對災難事件報導準則」,個人才疏學淺,無法查證其來源真偽。但在見賢思齊的思考上,是不是可能也在我們學習參考的方向上呢?
((1)對死者生前肖像不傳播。(2)如有必要,在得到同意及授權的前提下,播出的死者肖像只能是證件照或是大頭照,不能顯示其生活照。一是保護隱私,二是避免大家看到死者生前歡樂及活生生的生活照,聯想到現在去世的慘狀而產生的心理落差。(3)現階段,對死者親屬一律不能進行採訪;對其的拍攝只能控制在2米外的背影。(4)不能流傳死者親屬悲痛的形象,保護其隱私及悲傷的權利。)
在「言論自由」、在行政/立法/司法外的「第四權」立場上,關於媒體採訪的那條紅線,似乎只能靠良知來自律。於是各媒體有自己的自律委員會、同業也組成聯席委員會、立下了自律公約互相約束。但,是不是跟網民攤手說的「能做到什麼程度,再說吧!!」嗎?
STBA的自律公約中有一節:
『四、災難或意外事件處理:
1.應在封鎖警戒線外採訪、報導,避免妨害救難(援)工作之進行。急診室亦屬警戒範圍,未取得當事者或院方同意前,記者不得進入拍攝採訪。即使進入拍攝,亦應注意儘量不做「侵入式」採訪、拍攝。
2.在靈堂、救災指揮中心等,均應避免「侵入式」採訪、拍攝。
3.採訪罹難者家屬或傷者時,儘量在不傷害當事人的情況下抱持同理心,以審慎的態度與專業的技巧,進行採訪、拍攝,並且尊重受害者及其家屬之感受,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4.考量災難事件受害者/家屬的身心衝擊,避免加重心理創傷,報導製播時注意下列數點:
(1)避免過度呈現令人驚懼的畫面,對於意外災難現場所拍攝到的影像,必須加以嚴格審慎篩選後,才得以播出。
(2)對於意外災難事件之慘狀、或暴力攻擊之血腥效果,不做特寫拍攝,若無法避免拍攝,須在後製剪輯予以處理。
(3)勿過度使用悲傷者痛苦、哀嚎的影像,若有必須使用的理由,務必經過審慎過濾並且絕不濫用,或過度重覆播放。
(4)悲劇或災難發生一段時間之後,在畫面與報導篇幅比重上,應謹慎考量災民心理傷害,避免引發負面效應。
5.注意使用影片畫面之時效,加註字幕說明,以免引起誤解。
6.遇有重大災害或大量傷患,應向事故權責單位取得傷患名單、傷亡狀況及救治情形。
7.鑑於媒體的報導易引發受害者「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 Stress Disorder, PTSD)」,媒體應加強在職教育,進行災難新聞採訪、拍攝、製播之專業教育訓練,協助媒體工作者了解受害人心理,減少傷害、誤解和衝突。
8.鑑於災難傷亡現場對採訪記者亦可能造成心理創傷,媒體應提供採訪記者事前以及事後之心理諮商或協助。』
我回頭想過,STBA在318後曾公開發佈過一則《無懼不畏、秉持專業、我們堅守崗位----籲請警方尊重新聞媒體採訪權 共同維護民主核心價值》聲明。內文提到:
『近月以來持續多起抗爭事件,不僅群眾與警方,長時間身處多角度觀點ヽ高度緊張的事件現場,新聞媒體更是歷經一個多月幾無間斷的守候,對精神與體力是莫大考驗。正因如此,這段期間,同業間更是互相勉勵ヽ時時提醒:專業先行ヽ自律為要,肩扛新聞媒體第四權重任,本會會員奮力站在每一次事件的第一線,善盡採訪與報導天職,同時謹守第三人悉心觀察ヽ忠實紀錄的角色,不介入事件發展,不妨礙現場進行。』到現在我還記得,當時看到這樣豪壯辭嚴的激動心情。
我想,『專業先行ヽ自律為要,肩扛新聞媒體第四權重任』這句話,我們有彼此提醒責任與義務。
敬祝一切平安
Best Regards,
藤文化
Ingay Tali 陳冠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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