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205 有關母虐殺青少年致死案之歸納與提醒
各位新聞自律委員:
針對部分同業詢問青少年遭母虐殺致死案之處理疑義,謹歸納並提醒如下:
敬請注意”STBA自律規範”與”節目分級辦法”(新聞頻道屬於普級收視)。
1、不宜過度描述虐殺過程。
2、不宜出現驚悚畫面,比如傷勢畫面或加以特寫放大重複等等加工處理。
3、死者無辜之親友與相關人士訪問,敬請取得同意後進行(並請考量是否需要保護其面容與個資,勿採取攔截式侵入式採訪。
4、在未獲判決確定前,案情持續發展,煩請尊重權責機關發布之訊息,同時兼顧無罪推定人權,請盡量引述消息來源,避免形成”媒體審判”的印象。
5、對已無法主張的往生受害者是否馬賽克並保護個資?意見不一致,尊重各會員的判斷,未來若主要家屬有意見再行協調。
說明:
(1)本會自律目的在於保護受害「生者」,能夠在專家社工輔導下療癒,能繼續生活下去,得免於公眾壓力。
(2)本會也願意保護「死者」死後勿再蒙羞(雖然死者已無人格權),這標準比法律高,這就是自律。
(3)對照實際案例,凡遭性侵案件,即便受害者過世不受法律保障,但是本會一律馬賽克與個資保護,除非有特殊考量(比如,牽涉公共利益,家屬願意公告週知發起紀念儀式) 。
(4)但是新聞案件千百種,一律馬賽克才是尊重往生者?也很難有定論,必須逐案檢視。
(5)可以歸納出一個操作上的重點就是-------尊重主要家屬的意願,比如鹽奶案中的母親如果要求不曝光緗緗,本會必然尊重並即刻發起自律處理;本案亦同。
往生者的家屬是否願意讓往生者曝光?連帶地等同於家庭的曝光)
家屬是否基於特定的理由願意自己站出來曝光於社會大眾面前?是否明白並願意承擔曝光後的公眾壓力?
本會強調尊重無辜當事人意願,因此本會多個自律協議,均強調採訪前要取得同意,不採取攔截式侵入式訪問。
以上提供參考
若仍有不同意見
敬請不吝提出討論
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 陳依玫
敬上
最新動態
- 1140604 永續行銷聯盟拜會行政院 發揮四大影響力 助攻國家綠色轉型
- 1140117 立院統刪預算 震撼百家媒體數萬從業人員 媒體公會緊急聲明
- 1131231 後-後疫情時代 電視為國人接收訊息重要媒體
- 1131014 新聞有價 我國媒體產業環境嚴重惡化 跨媒體產業公會共同聲明 籲請各界正視
- 1131014 傳播學者蘇蘅重磅呼籲: 新聞有價 不容民主要素被弱化 盡快立法 至少讓我國媒體有力量上巨擘的談判桌
- 1130813 呼籲政府保障全民收看奧運賽事基本權利 凝聚全民向心
- 1130301 【因應政治新局,STBA籲請政治力與政黨尊重媒體專業自主】 【科技發展迅猛,STBA懇盼廣電內容政策法規盡快數位調適】
- 1120927 科技偵防再升級 警政署宣示打擊盜版決心 破獲侵權金額上千億
- 1120308 電視媒體公學會: 盼Google共榮基金計畫 是解決問題的開始 執行細節待揭露 良性付費與分潤應接棒推動
- 1110801 疫情期間 觀眾更黏電視 也是數位經濟的好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