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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805 第73次新聞自律暨諮詢委員會聯席會議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2時
地    點:三立電視台9樓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1段159號9樓)
主    席:王凌霄執行秘書、黃葳威主任委員
出席人員:本會新聞自律委員會委員、本會新聞諮詢委員會委員
壹、 主席致詞
貳、 報告事項
一、 上次會議記錄提請確認。(參閱附件一,P.1~12)
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來文。(參閱附件二,P.13~48)
(1) 罷免案議題:
114年7月31日中選會有關「第11屆立法委員羅明才等罷免案」應行注意事項。
114年7月16日:中選會有關「第11屆立法委員 (南投縣第1選舉區) 馬文君罷免案及 (南投縣第2選舉區) 游顥罷免案」應行注意事項。
114年7月4日:節目製播涉及罷免議題時,應注意客觀、公正、確實,並依公職人員選罷法及廣電相關法規辦理。
114年7月3日:中選會有關「第11屆立委及新竹市第11屆市長罷免案」應行注意事項與罷免活動期間及投票日一覽表。
(2) 114年6月3日:衛福部設置「1957」福利諮詢專線,為使民眾善用該資源,建議於相關新聞報導後加註「有福利需求請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之字語,以利民眾及時獲取所需之社會福利資源。
(3) 114年6月12日:內政部警政署「外籍人士反詐騙宣導簡報印尼文、越南文、菲律賓(他加祿)、泰文、泰文及馬來文版本」各1份, 惠請協助加強推播。
(4) 114年6月11日:台灣聾人聯盟反映,為維護聽障者之人格尊嚴與正確稱謂,媒體報導請避免使用「聾啞」、「喑啞」等詞彙,另檢附「身心障礙者議題報導導事項」供參考。
(5) 114年4月28日:檢送衛福部「報導精神疾病『六要』與『四不要』原則」。為避免侵害精神病人隱私及權益、防止社會大眾對精神病人之歧視與汙名,及促進媒體自律以適當報導精神疾病議題,於製播精神疾病議題內容時,請遵循《精神衛生法》第38、39條及衛福部所訂「報導精神疾病『六要』與『四不要』原則」。
三、 114年7月24日「第11屆立法委員及新竹市第11屆市長罷免案」投票日新聞報導提醒、114年7月15日「第11屆立法委員及新竹市第11屆市長罷免案」民調資料發布提醒、114年7月2日彭振聲夫人事故採訪自律指引、114年5月22日三峽國中車禍意外自律提醒。(參閱附件三,P.49~50)
參、 討論議題
案由一、相關新聞案例討論。(參閱附件四,P.51~60)
肆、 臨時動議
伍、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