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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727 新聞自律事宜(關於跑馬燈)

各位新聞自律委員:

近日針對直跑馬的內容,出現零星爭議,同業來電詢問,

謹此將STBA新聞自律委員會的相關自律共識,再做說明。

2010年,新聞自律委員會議曾經針對插播式字幕達成自律共識,

當時的背景是,直式橫式字幕不停止的滾動播出,屢屢接獲投訴,

經過多次討論,自律委員們認為,秉持服務觀眾卻不打擾觀眾收視的原則,

達成以下共識,歸納來說:

1、下跑馬屬於新聞版面呈現的一部分,基於服務觀眾,因此,各類新聞訊息均可呈現。

2、直跑馬的部分則加以自律,不做過多的播出,根據衛廣法21條的精神,以"天然災害,緊急事故,節目異動"的性質為限。

3、衛廣法中雖有"公共服務"一語,但因難以定義,因此自律時加以排除,改放在下跑馬。

 

在沒有新的自律共識前,以這份為準。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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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有關插播式字幕自律共識

有關直跑馬自律───周六日以及一到五之共識協議 

2010/03/36

各位新聞自律委員: 

感謝各位全力實施直跑馬自律協議,

初步獲致正面好評。

由於明後天適逢週末日,

各新聞頻道整點新聞異動為專題節目的情況甚多,

為了服務觀眾,

並且秉持衛廣法21條條文之精神,

經協調各頻道,

建議,

周六日開放當節節目播出時段中,

以直跑馬呈現節目內容摘要。

特此整理相關協議。 

有關插播字幕自律共識如下

(1)周一到五,螢幕左方直跑馬字幕,除有衛廣法規定之"天然災害,緊急事故訊息""節目異動通知"情況之外,均不打跑馬字幕。

(2)周六週日,非屬整點新聞之"專題節目"播出,得於該節目時段內,於螢幕左方,以直跑馬方式,播出該節目內容相關的摘要說明。

(3)若屬固定時段播出之節目,不適用節目異動跑馬。

(4)節目異動之跑馬字幕內容,僅呈現異動通知訊息,不做節目內容之宣傳。 

 

新聞自律主任委員 陳依玫  敬上2010.03.26

最後更新 ( 2010/04/20, 週二 )

 

 附件二

衛廣法

第二十一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插播式字幕:

1.       天然災害、緊急事故訊息之播送。

2.       公共服務資訊之播送。

3.       頻道或節目異動之通知。

4.       與該播送節目相關,且非屬廣告性質之節目。

5.       依其他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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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敬請參考  謝謝

 

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

陳依玫    敬上

2012 07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