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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25 關於近日災難事件報導之「專業先行ヽ自律為要」

※新聞自律委員會 陳依玫主委意見:2014/7/25 (週五) 下午 05:46

DEAR ALL

非常非常感謝冠男委員的提醒與這麼具體的建議

我已經與大華聯絡

建議辦一至兩場座談會釐清這次空難事件中幾個外界關注的新聞自律主題

希望能找出新聞傳播專業上的建議

 

我也正在整理資料(本人觀察CNN處理波士頓爆炸案的新聞倫理)

希望提供下次諮詢委員會議一併討論。

 

另外STBA網站上已經公告本次協調過程紀錄

請大家不吝查閱指教

並附上一篇剪報做得還不夠好繼續努力中!!!!

以上

 

陳依玫

 

剪報內容:

報導空難 媒體啟動自律機制

 

【聯合晚報記者張為竣即時報導】

2014.07.25 12:57 pm

 

針對報導澎湖空難,電子、平面媒體均已啟動新聞自律。衛星廣播電視商業同業公會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表示,空難發生兩小時內已聯繫電子媒體啟動新聞自律,避免「侵入式」採訪與拍攝。平面媒體目前也加入自律機制,避免混亂搶拍、阻擋救護的情況發生。

衛星公會23日晚間10時啟動新聞自律,執行上約束電視台記者於封鎖警戒線外採訪,避免妨害救援工作,未取得當事者或院方同意不進入急診室拍攝採訪,於靈堂、救災指揮中心均避免「侵入式」採訪與拍攝。

對於昨日採訪的混亂情況,陳依玫指出,由於新聞事件地點包含澎湖、高雄、台北等地,各家媒體都是機動調派,且地方電視台、平面、網路媒體不受衛星公會約束,協調困難度高,新聞自律呈現的結果不一定完美,但仍持續努力維持採訪秩序,並持續與各電視台討論溝通。

陳依玫表示,自律機制需要同業間共同維護,若有少數媒體無視自律機制,就會引起所有現場媒體上前搶拍,衛星公會僅能約束電子媒體,已轉告其他平面、網路媒體希望共同自律。目前多家平面媒體皆已加入自律機制,馬公機場也拉起採訪線維持採訪秩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媒體觀察基金會昨日均發出新聞稿,要求媒體報導澎湖空難應自律。陳依玫說,新聞事件發生在台北市的自律機制成熟度較高,空難屬於重大突發新聞事件,採訪地點也多,協調困難度高,雖然不一定做得很好,但各家媒體確實已在努力。

衛星公會過去在林書豪訪台、北捷慘案、蔣友青事件皆曾啟動自律機制。

 

※新聞諮詢委員會 陳冠男委員意見:2014/7/25 (週五) 上午 10:38

各位前輩先進

看到有人在網路上,「專業」地整理出《台灣新聞台災難新聞SOP》。也許是長期以來的亂象,讓人想當然爾的,對於這樣的「幽默」會心一笑,然後抨擊、轉貼。

自從有幸參與評議會後,見識到各位前輩先進的努力,縱然調整的步伐不見得滿足各方企待,但是碰到這樣的酸洗,心裡頭也開始有種有話想說的聲音。是呀,即便每每都有「資深媒體人」的大力呼籲,或者如依玫姐那樣,緊急的臨陣提醒,我們能夠多作點什麼、多改變什麼嗎?

同時間在網路上熱傳的「外媒對災難事件報導準則」,個人才疏學淺,無法查證其來源真偽。但在見賢思齊的思考上,是不是可能也在我們學習參考的方向上呢?

(1)對死者生前肖像不傳播。(2)如有必要,在得到同意及授權的前提下,播出的死者肖像只能是證件照或是大頭照,不能顯示其生活照。一是保護隱私,二是避免大家看到死者生前歡樂及活生生的生活照,聯想到現在去世的慘狀而產生的心理落差。(3)現階段,對死者親屬一律不能進行採訪;對其的拍攝只能控制在2米外的背影。(4)不能流傳死者親屬悲痛的形象,保護其隱私及悲傷的權利。)

在「言論自由」、在行政/立法/司法外的「第四權」立場上,關於媒體採訪的那條紅線,似乎只能靠良知來自律。於是各媒體有自己的自律委員會、同業也組成聯席委員會、立下了自律公約互相約束。但,是不是跟網民攤手說的「能做到什麼程度,再說吧!!」嗎?


STBA的自律公約中有一節:
『四、災難或意外事件處理:
1.應在封鎖警戒線外採訪、報導,避免妨害救難(援)工作之進行。急診室亦屬警戒範圍,未取得當事者或院方同意前,記者不得進入拍攝採訪。即使進入拍攝,亦應注意儘量不做「侵入式」採訪、拍攝。
2.在靈堂、救災指揮中心等,均應避免「侵入式」採訪、拍攝。
3.採訪罹難者家屬或傷者時,儘量在不傷害當事人的情況下抱持同理心,以審慎的態度與專業的技巧,進行採訪、拍攝,並且尊重受害者及其家屬之感受,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4.考量災難事件受害者/家屬的身心衝擊,避免加重心理創傷,報導製播時注意下列數點:
(1)避免過度呈現令人驚懼的畫面,對於意外災難現場所拍攝到的影像,必須加以嚴格審慎篩選後,才得以播出。
(2)對於意外災難事件之慘狀、或暴力攻擊之血腥效果,不做特寫拍攝,若無法避免拍攝,須在後製剪輯予以處理。
(3)勿過度使用悲傷者痛苦、哀嚎的影像,若有必須使用的理由,務必經過審慎過濾並且絕不濫用,或過度重覆播放。
(4)悲劇或災難發生一段時間之後,在畫面與報導篇幅比重上,應謹慎考量災民心理傷害,避免引發負面效應。
5.注意使用影片畫面之時效,加註字幕說明,以免引起誤解。
6.遇有重大災害或大量傷患,應向事故權責單位取得傷患名單、傷亡狀況及救治情形。
7.鑑於媒體的報導易引發受害者「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 Stress Disorder, PTSD)」,媒體應加強在職教育,進行災難新聞採訪、拍攝、製播之專業教育訓練,協助媒體工作者了解受害人心理,減少傷害、誤解和衝突。
8.鑑於災難傷亡現場對採訪記者亦可能造成心理創傷,媒體應提供採訪記者事前以及事後之心理諮商或協助。』

我回頭想過,STBA318後曾公開發佈過一則《無懼不畏、秉持專業、我們堅守崗位----籲請警方尊重新聞媒體採訪權 共同維護民主核心價值》聲明。內文提到:
『近月以來持續多起抗爭事件,不僅群眾與警方,長時間身處多角度觀點ヽ高度緊張的事件現場,新聞媒體更是歷經一個多月幾無間斷的守候,對精神與體力是莫大考驗。正因如此,這段期間,同業間更是互相勉勵ヽ時時提醒:專業先行ヽ自律為要,肩扛新聞媒體第四權重任,本會會員奮力站在每一次事件的第一線,善盡採訪與報導天職,同時謹守第三人悉心觀察ヽ忠實紀錄的角色,不介入事件發展,不妨礙現場進行。』到現在我還記得,當時看到這樣豪壯辭嚴的激動心情。

我想,『專業先行ヽ自律為要,肩扛新聞媒體第四權重任』這句話,我們有彼此提醒責任與義務。

敬祝一切平安

Best Regards,

藤文化  
Ingay Tali
陳冠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