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724 針對反課綱抗爭被逮捕33人事件之提醒
針對反課綱抗爭被逮捕33人事件,
謹此回復詢問如下:
1、十一位未成年兒少是否適用兒少法不能揭露個資?經請教本會諮詢委員葉大華主委、陳耀祥與楊益風委員,本案非屬一般性的社會犯罪事件,有其特定公共意義,是否適用兒少法在法理認定上確實有模糊地帶。惟,實務上,若媒體片面揭露11位未成年學生個資,可能產生糾紛爭議,如果當事人自願揭露且其父母監護人也同意,則當事人將面對刑法上的究責(因為14-18歲仍有刑事責任之適用,以當事人是否能辨識或判斷行為後果,作為究責要件),媒體則是基於職責所在加以揭露。其次若,當事人自主揭露站出來,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不同意,則媒體在是否揭露該未成年學生個資時,需做綜合判斷,拿捏"社會公益"與"兒少最適當利益"(我知道很難),並面對可能的訴訟風險。
2、本案有三位記者被逮捕,是否有本會會員?為何被捕?細節為何?目前我尚不清楚。若各位有進一步資訊煩請提供(也可私訊),再來決定如何因應或者是否需要聲援?
3、本案涉及多方角度與立場,具有高度公共意義,建議務必「精準」理性處理。
敬請參酌太陽花學運期間本會各位自律委員討論的自律原則:
(http://www.stba.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86&Itemid=68)
1、本事件涉及多方角度與立場,建議務必「精準」處理。如: 衝突,集結等等特定畫面, 建議”標示時間點”或者”稍早”或者”一度”等等字樣,以免誤導觀眾。
2、現場混亂,突發訊息多,尤其涉及敏感議題,越需要交叉查證,避免因新聞報導錯誤或不精準,而影響到事件發展。
3、若有錯誤報導,盡量及時更正。
4、遵守本會自律綱要與媒體角色,不介入群眾事件,不導演、不教唆、不叫罵 。
5、避免畫面迷思,衡量比例原則,勿過度放大若干衝突現場,勿過度放大鬧劇與虛驚。
6、遵守自律綱要,不侵入拍攝急診或救護站,不妨礙救護動線,尊重患者隱私。
7、避免攔截侵入式訪問,盡量取得當事人同意後進行訪問。
8、注意採訪安全,同業互相協助,在立法院現場,本會已協調北市政府警方與學生指揮中心派遣糾察隊,加強維護採訪安全。
以上感謝大家
Stba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 陳依玫 敬上 2015.07.24 am10:11
(補充資料)am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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