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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三法,分組付費,必載無理,頻譜歸公,數位匯流五法, OTTTV,頻譜資源,無線必載,基本頻道,無線電視

1041002新聞稿:廣電三法修正草案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成員(以下稱衛星公會)今(10/2)日拜會立法院、王院長,國民黨立院黨團及民進黨立院黨團,針對「廣電三法」修法議題表達產業意見。

  衛星公會表示,有鑑於「廣電三法修正草案」關係產業走向、國家競爭力、影響消費權益甚鉅,該草案於三年前付委審查,若干設計恐已悖逆趨勢,有重新檢討之必要,如貿然通過,不僅無助於產業發展,且將使消費權益保護受到嚴重阻礙。深盼各界能理性溝通,追求「消費者、產業發展、國家競爭力」三贏 。

   另外,關於近來爭議不斷之法定必載議題,衛星公會認為,『必載』是市場機制的例外,是一項免除商業競爭的特權,得以適用必載條件者,宜有極高之公共價值,方具備正當性,必須要考量的是閱聽受眾的公益與特殊需求,始可藉必載來滿足,而不是用法定必載來擴張現有商業無線電視事業的營業利益,應明訂限定必載為『非商業、無廣告之公共電視台』,至於「商業無線電視」則回歸商業機制。

  衛星公會強調,廣電三法之爭議不僅必載之議題,亟待各界耐心討論溝通並深入檢討,衛星公會懇切期盼立法院於未來朝野協商時惠予考量產業意見,充分溝通化解歧見,以制定出與時俱進、衡平各方建議,福國利民之廣電三法。

 

新聞聯絡人:

    陳依玫 2650-6901

資深專員 姜善台 2650-6902

中華國一○四年十月二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