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221~1222 台東挾持人質事件STBA自律協調說明
1、12月21日案發之後即已自律:
本會會員基於三位人質生命安全,於第一時間均遵守本會一貫自律原則,並未報導。
2、12月21日晚間21:18提醒自律:
兩位人質陸續獲釋後,本會會員於12/21日晚間21:18相互自律提醒:台東通緝犯挾持人質事件,目前仍對峙中,請務必以人質安全為先,警方籲請媒體勿搶快報導。
3、惟因網媒於21日案發之後即大篇幅即時報導, 本會會員曾經討論:
(1)電視很自制,但是平面的电子報,快報,圖文並茂。這樣子意義多大?
(2)數位滙流,平面和電視幾無差異,界線模糊,法規卻寬鬆截然不同,同業公會應思考如何因應
4、12月22日上午8:39啟動討論:
紙媒頭版頭條報導本次挾持案,本會會員上午8:39啟動討論:
(1)請問各位前輩同業:四報都已出,電子即時更是隨時更新,唯獨電視媒體謹守自律,在民眾知的權利與人質安全之間,是否完全沒有空間?敬請指教,謝謝。
(2)嫌犯手上有手機,數位滙流,平面和電視幾無差異,界線模糊,法規卻寬鬆截然不同,我們也許該思考如何因應。
(3)請問,若電視不播送,官網呢?所有電視媒體都有官網,這與平面媒體的網路屬同一平台,這部份若要規範,可能要大家討論出共識。
(4)基本上,此事件已經不屬於封閉事件,除了電視媒體,訊息早已全國皆知。
5、12月22日上午9:25再次確認遵守自律, 並促警方提供背景說明:
經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詹怡宜再次向警方指揮中心確認,基於人質尚未脫險,本會再次確認遵守自律不報導直至人質平安為止。警政署並於10:00提供背景說明,本會會員僅作必要採訪但不報導不連線。
6、12月22日上午10:05警政署試圖協調紙媒與網媒,以人質安全為先。
警政署於背景說明時表示:對於此次台東人質挾持事件,感謝所有電子媒體案發迄今均能重視人質安全,遵守「新聞自律綱要-人質尚未安全脫離綁匪控制前,不得採訪、報導」,警政署感謝媒體朋友的配合及肯定媒體自律行為。
本案因尚有一名人質仍被挾持中,為確保人質安全,希請各電子媒體持續配合,本署將責成公關室新聞科科長楊哲昌為聯繫窗口。警政署公共關係室 敬傳
7、12月22日下午16:40 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詹怡宜:終於落幕,感謝大家配合。
並提請各界共同思考
(1)STBA電視新聞自律已很成熟,但數位匯流的不同媒體型態的確是重點,目前我們只在電視播出上彼此協調,但未來這樣的自律意義恐怕會越來越小,這次是重要案例,這議題還需再認真討論。
(2)新媒體時代,如何產生合理協調機制?這是個大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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