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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08 第68次新聞自律暨諮詢委員會聯席會議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3月8日(星期五)下午2時
地       點:三立電視台9樓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1段159號9樓)
主       席:王凌霄執行秘書、黃葳威主任委員
出席人員:本會新聞自律委員會委員、本會新聞諮詢委員會委員
壹、主席致詞
貳、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記錄提請確認。(參閱附件一,P.1~ 8)
二、單位機構更換擔任本會新聞諮詢委員會委員會委員一職事:(1)「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改指派「許雅荏執行長」擔任委員。(2)「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改指派「李建清常務理事」擔任委員。(參閱附件二,P.9~10)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機關相關來文。(參閱附件三,P.11~202)
(1)113年1月31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轉民眾反映有關媒體對於幫派報導之意見供參。(P.11~12)
(2)113年1月9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轉內政部發布修正之「人口販運防制法施行細則」,請參考注意並落實法遵。(P.13~17)
(3)113年1月5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轉知總統112年12月6日公布「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P.18~19)
(4)113年1月4日衛生福利部函:檢送112年12月6日性侵害事件被害人隱私權保護爭議研商會議紀錄。(P.20~37)
(5)112年12月1日衛生福利部函:檢送本部翻譯世界衛生組織2023年版自殺新聞報導原則「八不六要」快速指引及原文手冊。(P.38~74)
(6)112年11月7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轉知法務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制重點宣導素材及電子檔下載連結,惠請協助宣導。(P.75~82)
(7)112年10月24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轉衛福部自112年2月15日實施之「性影像被害人權益保障事項說明」之相關資料,請注意並遵守相關規定。(P.83~130)
(8)112年9月23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保障採訪工作者之安全與健康,新聞媒體指派人員從事颱風等天然災害或其他高風險新聞事件採訪時,雇主對新聞採訪作業應實施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採取必要之控制措施或預防設備。(P.131~139)
(9)選舉相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13年2月6日召開「電視媒體報導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開票落實真實有所本」交流會議。(P.140~142)
-->>113年1月9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製播「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開票節目,請落實自律內控機制,並依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P.143~14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112年12月14日召開「廣播電視內容涉選舉議題之法規與實務交流會議」。(P.145~200)
-->>112年11月28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於競選期間節目製播涉及選舉議題時,應注意客觀、公正、確實,並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廣電相關法規辦理。(P.201~202)
四、本會113年1月12日投票日(113/1/13)凌晨新聞報導之提醒、113年1月11日113年「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媒體報導開票提醒與自律協議、113年1月2日有關選舉民調發布提醒、112年12月28日有關新北國中生割頸案自律提醒。(參閱附件四,P.203~205)
參、討論議題
案由一、本會因應性暴力犯罪四法調修《新聞自律執行綱要》之版本提請確認。(參閱附件五,P.206~217)
案由二、有關選舉開計票作業紀錄(包含外場聘用、外場回報記錄及相關文件等)保存年限之討論。
案由三、相關新聞案例討論。(參閱附件六,P.218~224)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