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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24 「第11屆立法委員及新竹市第11屆市長罷免案」投票日新聞報導提醒

敬致各位會員先進,
 
投票日新聞報導提醒: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
比照以往衛星公會新聞各頻道同意協調內容,提醒如下:
(1) 7/26 凌晨零時起(包括重播時段)不再播出前一日或之前有關罷免及反罷免之新聞報導與政論節目。
(2) 7/26當日報導依各台新聞判斷,報導被罷免人士及政治人物投票相關新聞;唯請留意避免露出LOGO、口號或其他具有罷免或反罷免象徵、暗示意義的內容,以免增加違法風險。
Stba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 沈建宏2025.7.24
 
 
參閱相關法規: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